■数据
30万走鬼“取缔”又现“回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市10区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商贩人数约为30万左右,对流动商贩以堵为主的管理模式始终绕不出“取缔→回潮→再取缔→再回潮”的怪圈,而且在整治过程中极易出现暴力抗法事件,2005年至2009年5年间,在城市管理专项执法行动中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626宗,受伤城管人员1679人。
(记者/亓欣欣通讯员/穗城管局)昨日,广州夏季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市夏季办”)会同市城管委、市城管局召开了广州市整治和规范流动商贩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市夏季办副主任、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在会上介绍,“各区都已经开展流动商贩划地经营试点,有的地方还很成功!”此外,市城管委透露已完成全市九区(花都区除外)主干道沿线和重点区域共268处流动商贩聚集点的摸查工作。 焦点一 如何保证固定商户利益?明确规定不能同业竞争 对于不少人提出的如何保证划定经营区域内固定经营商户的利益,孙金龙强调,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要求不占道经营,不影响景观,不能与当地固定经营的商户形成同业恶性竞争,还要保持治安和其他环境的优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市10区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商贩人数约为30万左右,给广州城市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陷入疏和堵都难以奏效的两难境地。
孙金龙表示,对流动商贩,在主干道和重点区域严禁,实行“堵”的办法,在内街小巷、城中村规范,实行“疏”的办法。不过,他指出,对流动商贩实行“疏”的办法还缺乏上位法的支撑。 焦点二 划地经营试点如何选址?主干道及亚运场馆等重点地区严禁摆摊 据了解,流动商贩整治和管理工作是按照主干道和重点地区严禁,次干道严控,内街内巷规范”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的。将主干道和一些重点地区(包括亚运场馆周边)划定为严禁乱摆卖地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修改阶段,不久将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考虑在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市容景观、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前提条件下,筛选一批商业区域、市场周边、闲置地块等可利用的路段和地块作为规范管理疏导试点。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对主干道和重点地区(包括亚运场馆周边)的流动商贩聚集点进行重点整治。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对这些聚集点的摸查工作,共梳理流动商贩聚集点268处,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的数量所占比例将近8成。
■相关 如何规范“走鬼”期待市民意见 昨天新闻通气会上,孙金龙提出希望广大市民参与到整治和规范流动商贩的管理工作中来,建言献策,提好的意见、好的想法。近期,市夏季办将设立专门的征求意见渠道,对提出意见并采纳的还将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据其介绍,最近在城管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接到大量市民来电,其中80%的市民赞同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不过也有20%的市民表示反对。
通气会上,有部分媒体记者也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开放的公园、广场等地方设置跳蚤市场等。
《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要点
要点一:疏导点设哪?街道居民说了算
广州试点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已一年多,根据《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城市管理、建设或者规划需要,需变更或者撤销临时经营区选点时,流动商贩应该无条件服从。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前,应充分征求选点周边单位、居民意见。
要点二:外来人口可申请一年经营权
《办法》规定,临时经营区实行准入制度,户籍人口和外来流动商贩可凭相关证件提出经营申请。所有临时经营准入证件的有效期为一年。
要点三:摊位不得租售不准扩大经营范围
《办法》明确规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统一标准、统一划线、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摊位只能由申请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营,不准租售摊位和变更使用性质,不准扩大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