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我有幸通过《南方都市报》的甄选,成为广州市城管委“市民及流动商贩管理问计会”的10名市民代表之一,参与到问计会当中。从一开始看到报纸报道到报名,这都是一个很突然的念头。实际上,我本以为这类“代表”大都是内定的,但从到场的情况看,的确都是普通市民和商贩为主,还是具有较高的代表性。于是就这样机缘巧合地,我第一次在公共政治事务中摆脱了“被代表”的身份,成为了一名“代表”。 作为一个参与者,我认为此次问计会最大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利益相关各方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实质性参与,也就是实现了所谓的“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不是对代议式民主的否定或替代,而是对代议式民主的发展和补充。如果说代议式民主是一种“间歇性”的民主方式,参与式民主就填充了两次选举之间的真空;如果说代议式民主是一种“数人头”的民主方式,参与式民主就增加了讨论和协商作为基础;如果说代议式民主是“政客主宰”的民主方式,参与式民主就给了普罗大众亲自表达的机会。总之,在参与式民主下,每一次公共决策之前,利益相关的社会成员都可以亲自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使自己的利益在分配中得到体现。 在我国现今代议制民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在基层进行参与式民主的尝试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中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式民主让各个单独的利益群体都可能得到发声的机会,进而让得到充分表达的利益在博弈中求得均衡,更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各种利益的激烈冲突。更重要的是,参与式民主为政府提供了一条倾听社会底层成员真实心声、了解其真实诉求的途径,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更能体现社会的整体利益。 这次的问计会正是参与式民主的一次实践。问计会既邀请了与《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关系最为密切的广大“走鬼”朋友,也给予普通市民畅所欲言的机会。政府机关展现出对基层民众呼声的接纳态度,为政府决策中真正吸收社会成员意见、表达社会各界利益创造了先决性的条件。相比于过去政府部门闭门造车之后,片面强调“服务大局”的公共政策制定理念,这种问计于民的参与性民主尝试,无论从态度上还是方式上都不能不说是一种相当大的进步。尤其是在城管与流动摊贩这一对充满了激烈对抗传统的社会成员关系之间,在管理办法制定之前充分交流,互相协商,至少对于建立互信、消弭对立有着一定的作用。 这样的参与式民主应该在各项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在更广的范围、更多的层次中推广开来。就以《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来说,这一原则性的办法留给了基层很大的细则制定空间。各区、各街道在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也应当让当地居民和商贩参与其中,用更广泛的民主参与来促进公共政策的合理化。通过发展基层的参与式民主,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形成良性互动,就是一条消解社会矛盾,让管理者管得更省心、被管理者活得更舒心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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