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市首届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市工商局生成时间:2010111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 引 号:TZ051-0514-2010-0018文 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台 州 日 报 社 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台工商个[2010]6号 关于开展台州市首届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工商局、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三届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市委提出的“四大战略”,积极开展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和“双强争先”活动,努力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台州日报社、市工商联、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首届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四大战略”为主线,通过树立一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敢创新业的先进典型,在我市个体劳动者中形成“争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创业氛围,进一步引导我市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激发创业热情,激活创业主体,为推进个体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首届评选30名。评选范围为:全市范围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敢创新业,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个体创业者,主要是在大学生、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退伍复员军人、失土农民等创业者中遴选产生。基本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公众形象,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事迹突出,在个体创业者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导向性和示范作用; 3.创业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4.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踊跃参与创先争优等活动,自主创业,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及创造精神、创业经历感人。 三、活动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直接向所在地个体劳动者协会报名),产生初步人选,并由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市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明年初,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台州日报社、市工商联、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进行表彰。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展“创业之星”事迹系列宣传报道,通过“创业之星”的创业历程和创业经验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四、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为加强争创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推荐委员会。 (一)推荐委员会 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工商局、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县(市、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的初步审核把关工作,并按时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同时,组织协调好本地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 市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台州日报社、市工商联、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单位组成(详见附件1),主要负责“创业之星”推荐人选的审核、认定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重点把握。各地要重点把握工作方向,把首届“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作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四大战略”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作为开展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开展好评选活动,有序推进,把有先进性代表的创业者推选出来,树立模范典型。 (二)加强宣传,注意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在全市个体劳动者中形成争创“创业之星”的社会新风。 (三)严格把关,务求实效。各地要把开展争创评选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相结合,与助动个体经济发展相结合,使评选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个体劳动者。要通过广泛调动个体劳动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把关、严格筛选,切实把社会认可度高、创业经历感人、示范效应突出的个体创业者推荐上来,使争创活动务求实效。 各地推荐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以县(市、区)为单位报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附件3)。联系人:王志健 罗金丹 联系电话:88517515 外网邮箱: 8517501@sohu.com 附件: 1.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3.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推荐表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台 州 日 报 社 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争创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 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贤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王立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 周凌华 台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 伐 市工商联副主席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梁铁华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 副主任:卢微微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莫云来 台州日报社办公室副主任 金茜茜 市工商联 成员: 尚小星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阮兢青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何亨元 台州日报社 附件二: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推 荐 数 量 椒 江 6 黄 岩 6 路 桥 6 临 海 8 温 岭 8 玉 环 5 天 台 3 仙 居 3 三 门 3 市本级 2 合计 50
附件三: 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创业之星”推荐表 县(市、区): 姓 名 行 业 字号名称 注册资金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主要事迹(可另附材料): 县(市、区)委宣传部(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工商局(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工商联(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