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实施后,城管对“走鬼”的管理方式将出现重大突破。据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透露,天河、番禺、萝岗、南沙等区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将试点,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设摊摆卖,就地规范并引导其入场入室经营。据悉,相关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231条城中村中推广。
新《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针对这一“方向性”的规定,李廷贵透露,《条例》施行后,城管对乱摆卖的管理已有新的思路,即延续萝岗、花都模式,在天河、番禺、南沙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开设流动商贩试点,允许“走鬼”在划定时间和划定路段,在不影响交通出行、市容市貌以及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条件下,设摊摆卖。据悉,黄埔、白云区的试点也正在选址中。
对于“就地规范,入场入室经营”的新思路,李廷贵解释说,首先是建议由市、区政府指定区域或路段,允许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下岗工人、零就业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等确实有困难的人员摆卖,以明确区分乱摆卖的违法问题与民生就业问题。但对一些重点违法行为则绝不放松监管,李廷贵表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重点时间段、重点违法行为(如烧烤)等,将继续严加管理。
李廷贵还透露,对城中村流动商贩规范管理的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在试点的同时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待总结完善后,这种管理模式将向全市231条城中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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