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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设立疏散点 流动商贩有了“家” |
作者:陈怡 袁媛 文章来源:荆门日报 点击数 263 更新时间:2010-06-10 22:39:0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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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流动和随意摆摊点的小商小贩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虽然小商小贩们的出现给市民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堵塞交通、破坏城市环境等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何管理好这一支流动的商贩大军,又同时兼顾城市、市民、商贩三者利益,我市城管部门进行了大胆的探索,4月27、28日两天,市城管部门在城区设置了20个流动商贩疏散点,并进行划线定点,这意味着,我市的流动商贩有了指定的经营场所,“流动”一词将成为过去。
首次集中整治 成效初显
据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管对流动商贩的整治从来没有间断过,但一直是零星或小规模的。从2009年12月开始,为迎接即将在我市召开的省十三运会,对流动商贩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 整治行动本着人性化管理和堵疏结合的原则,分成了二个步骤。第一步是集中宣传阶段。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城管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流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等对商贩们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城管队员还对商贩们挨个进行了口头宣传,让商贩们进到市场内或商铺内规范经营。 第二步是集中整治阶段。城管部门专门安排了一个大队,即30人5台车对流动商贩进行规劝和引导,重点整治了文化宫、向东桥面和公园等一些流动商贩扎堆的场所。虽然整治后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始终无法根治商贩四处流动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的现象。城管支队法制科负责人介绍,流动商贩不愿进市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规避一些管理费用,二是一些商贩喜欢在斤两上做文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避矛盾和纠纷。
20个疏散点 流动变固定
今年初,在对流动商贩调查摸底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城管部门在中心城区设置了20个流动商贩疏散点,并于4月27、28日两天对疏散点进行划线定点,规定流动商贩只能在线内经营。 城区的主要道路如象山大道、长宁大道、白云大道、虎牙关大道,人流密集场所如中天街、海慧路、象山二路、泉口路和白庙路都设置有疏散点,点内都划定了详尽的管理标准。连日来,城管支队通过发放宣传单、与管理对象面对面交流、宣传车来回宣讲等方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反复给管理对象做思想教育工作,将流动商贩引导至疏散点规范经营。该支队还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划定的疏散点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对超出指定地点及范围违规经营的流动商贩,执法人员将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商贩,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城管支队法制科负责人介绍,20个疏散点是在充分征求了流动商贩意见的基础上设立的,同时考虑了便民、不堵塞交通等因素,因为前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工作周密到位,所以取得了绝大部分流动商贩的理解和支持。
仍有矛盾 呼吁理解
据了解,流动商贩疏散点是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立的,《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加工制作商品。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城市管理工作是在维护大多数市民的利益,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不理解。 在对流动商贩进行执法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矛盾和纠纷,城管部门对队员都有严格的纪律规定——“骂不还口 打不还手”,挨骂已经成为城管队员的家常便饭,受点小伤都是队员们自己处理。尽管如此,执法中不少围观市民仍会议论、指责城管队员,队员们心理压力已相当大。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是代表政府在维护整个城市的经营秩序,而摊贩则想在人流最密集场所争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两者之间的确存在矛盾,城管部门也在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在保障个人利益和市民需求的同时,维护好经营环境和城市环境。同时,城市管理是全民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好的一项大工程,呼唤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