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处罚 扶持创业——一张免予行政处罚通知单的背后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07月30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新华网 | 来源日期:2009-07-22 |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张旭)北京市新街口工商所所长果伟近日接到了大学毕业生李程的一封感谢信。而这封信的起源,是一张免予行政处罚通知单。
今年5月30日,新街口工商所巡查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阜成门内大街293号开了一家快餐店。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虽然该店当日已正式开门营业,但并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缺乏一些其他许可手续。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要求该店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约定时间到工商所说明情况。
开快餐店的人叫李程,2007年底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是一名金融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在苦苦寻找工作一年多未果后,他决定走出人生最重要的一步——自主创业。
今年4月,他承租了北京阜成门内大街293号门面房,向亲朋好友借了近40万元,准备从事餐饮业。但由于没有经验,对有关法律法规也不熟悉,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就开始营业。被责令停业后,他认识到自己违反了国家法规的规定。停业后一天房租和各项支出达1200余元,这对刚刚走上创业之路的李程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于是他向新街口工商所说明了自己创业的艰辛和目前的实际困难。
新街口工商所接到李程的说明信后,立即开会研究这一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大学生创业理应积极扶持,这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拓展就业渠道的一个可行办法。李程大学毕业后不等不靠,自主创业勇气可嘉,对自己还未取得营业执照即开业经营的错误也有清醒认识,其违法情节轻微,因此工商所研究决定按照《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李程免予处罚,并按照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和工商工作标准协助其尽快办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