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不验照 莱州个体经营可试营业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4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水母网 | 来源日期:2009-06-01 |
水母网6月1日讯(YMG记者 滕新书 通讯员 王杨 张京亮 周晓芹)昨日,记者从莱州市相关部门获悉,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该市将全面推行个体经营试营业制度。
该制度规定,到2010年底前,凡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首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经申请可再延续6个月,然后再继续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
个体经营试营业期间不收费、不验照、轻微违规不罚款。同时,符合试营业条件的,如果未经办理营业执照就已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过2个月的,不作为无照经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