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体工商户退休也能享养老服务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法制晚报 | 来源日期:2010-02-04 |
本报讯(记者陶颖)集体存档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退休人员,将首次被纳入社区管理,与企业退休职工享受同样服务。
昨天,市劳服中心表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范围将扩大,相关操作办法2010年将出台。
据介绍,本市个体工商户为56.6万户、从业人员121.6万人;除此之外的非公经济组织为21.8万户、从业人员377万人。目前,这一群体退休人员虽然能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领到养老金、报销医药费等,但一些服务性事务仍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据市劳服中心介绍,将制定印发对集体存档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操作办法。
也就是说,本市将首次把非公经济组织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他们全部实行社区管理后,在社区将可享受到养老、医疗、日常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心理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等几大类别的社会化服务。
据统计,2009年已有40家劣势国有退出企业的1.3万退休人员转入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2010年预计将接收百家劣势国有退出企业的3万多人。
此外,本市还将制定社保所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办法,对具体事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全市统一,以方便群众。
背景
本市自2000年开始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体系,截至2009年9月底,已在18个区县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319个街道(乡镇)建立起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近4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