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社区做好《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的通知》工作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 | 来源日期:2010-02-08 |
为进一步减轻城镇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按余老社[2009]108号文件精神,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余杭区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从324.72元调整到311.04元,医疗保险从135.3调整到129.6元,大病互助3元不变,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安社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对于新安社区居民来说,此次社会保险缴费的调整一方面缓解了土征人员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党和政府更加关注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