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地税为自由职业者减负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广东新闻网 | 来源日期:2009-10-13 |
中新广东网10月12日电 (索有为 耀锴 秀珍) 记者12日从广州地税获悉,近期到花都区地税局咨询、办理社保新登记和社保续缴业务的花都区自由职业者人数大增,7、8月份花都区地税局前台受理的社保业务大幅增加,约占所有业务的70%。
据统计,7、8月份共受理自由职业者续缴社保业务509宗,新登记业务56宗,是未调低缴费金额时(6月份)的7.9倍和2.9倍。
记者走访花都区地税局获悉,2009年7月起,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759元,下限为1472元;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的缴费基数上限为8064元,下限为161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5元。花都区地税局为减轻自由职业者缴费负担,进一步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同时,按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下发的有关通知,采取积极的便民措施,除少数按上限基数缴费的自由职业者要到花都区地税局申报缴费基数外,其他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由该局系统自动统一核定为最低下限额,即从2009年7月起,花都区的自由职业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只需缴纳444.57元,与上一社保年度缴费金额624.05元相比,少缴179.48元,减幅达28%。此举让花都区4000多户的自由职业者缴费负担得以大大减轻,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关乎切身利益的优惠政策,获得广大参保人的一致好评。
花都区市民王先生说:“我在花都区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已经几年了,缴费额每年都有增加,但今发现缴费额调低了,而且待遇还不受影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