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就能取缔流动摊贩?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佛山日报 | 来源日期:2007-06-08 |
媒体报道,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清理辖区违章占道摆摊时,与一商贩发生摩擦,并与个别市民和学生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六名执法人员被拘留。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因不文明执法而迅即被处理,记忆中这似乎是第一起。由此可见,郑州市对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重视,理应称赞。但另一方面,笔者以为,仅仅强调文明执法或许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目前城市管理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矛盾的尖锐化。
近年来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和被管理者发生冲突已不再罕见,其极端者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如发生在北京的小商贩崔英杰杀死执法人员李志强的悲剧事件,相信公众依然记忆犹新。
面对这种现象应当反思,是否现行城市管理的理念、思路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存在问题?而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违章的商贩,从某种意义上讲又是否都可以说是这种问题的牺牲品?
城市管理涉及范围很广,不过容易引发剧烈冲突的则主要是对于城市流动商贩的取缔。毋庸讳言,城市流动商贩可谓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否足以说明,城市对于流动商贩有着内在的需求。因此,需要反思的就是,对于流动商贩,城市是否有必要为其提供一个合适的生存空间?如果必要,那么这一空间又应当如何选择和确定?
其实,随着生活方式和内容的发展变迁,城市会自发淘汰某些流动商贩,如笔者童年记忆中“磨剪子嘞镪菜刀”和“换大米”等等小贩的吆喝声。而今天城市取缔流动商贩,难就难在这种取缔在一定程度上有悖城市内在需求。
因此,笔者认为,城市管理不应当仅仅着眼于文明地取缔流动商贩,而是应当思考如何让流动商贩规范、有序地流动叫卖。并且,这种秩序首先应当是在城市居民和商贩之间自发地相互选择的过程中形成,而不是出自城市管理者的某种主观构想。然而,到目前为止,似乎国内还没有哪座城市真正实践这样的理念、思路及制度安排,虽然上海曾经表示将对城市流动马路摊贩开禁,但何时落到实处依然未知。
也许,一座真正美丽的城市真的不应该彻底拒绝小商贩为了生活而流动的身影和吆喝。
城市管理不应当仅仅着眼于文明的取缔流动商贩,而是应当思考如何让流动商贩规范、有序地流动叫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