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盼“正名” 城管执法遇难题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西部网 | 来源日期:2009-10-19 |
西部网讯 国务院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流动小摊贩也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这预示着多年来和城管"躲猫猫"的流动摊贩,终于有了"正名"的机会。但这却给维护城市秩序的城管执法带来了新难题。
在刚刚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此举可以降低工商户的投资成本。西安不少流动商贩对此有着更多的期待,希望《条例》尽快实施。
商贩:要是租个门面房,肯定是贵嘛,我接受不了,你像我现在这,整天让人撵来撵去的,钱挣不了多少还把人吓的。
商贩:我要是有个执照,我就合法了,城管执法就不管我了。
商贩:我是做这项事情的,我肯定支持,这以后我的经营就可以方便一些了,城管就不会干涉了。
针对这种情况,西安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杨四益对《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有着新的看法。他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预示着流动商贩有了合法的流动经营依据。
杨参事:过去办营业执照,营业的地方是在什么地方,会注明门牌、哪个街道,但是这种流动摊贩呢,他的证上写的是流动,这就合法了,这就麻烦了。
杨四益所说的"麻烦",就是让流动商贩合法化,摆摊设点也有了合理的依据,城市的秩序会因这种"合法"的流动商贩而变得混乱,城管执法将面临新的难题。
杨参事:你城管执法凭啥来管我呀,拿上这可以在钟楼摆,还有合法的手续嘛,所以这个问题还得好好的来探讨。
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是工商部门,对于流动商贩的营业执照还需要综合考虑,不能把老问题刚解决,新麻烦就接着来。因此,西安市参事室已经向西安市相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沟通协调,让本应该给工商户带来福音的政策措施真正管用。
杨参事:我们的意思是说,你流动,咱们要尽快的要联系,必须在允许流动的范围内摆摊。(供稿: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都市广播 记者:王渭征、实习生:白文强)